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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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2.负责学校科技管理制度、文件的制订实施工作。

3.负责学校纵向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登记备案、认定等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团队)的立项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校国防科研相关工作。

8.负责鲁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编辑发行等工作。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理工农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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