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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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烟台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18]83)和《关于开展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我校申报的烟台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审,经过专家组评议,初步确定拟推荐以下两个实验室申报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1017日9:00-1019日9:00。

1、烟台市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重点实验室

2、节水农业与水土安全实验室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并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 6672815  6011497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17日

上一条:2019年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公示
下一条:关于发布2019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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