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科研行为、科研经费管理,按照学校要求,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发现和解决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和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科技创新工作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时间:2018年7月14日—9月14日。
三、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以及《鲁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49号)等规定。
四、检查内容
1、预算管理。对照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3、绩效管理。检查间接费用的提计、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绩效管理是否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五、检查范围
2016年度结题的科研项目。
六、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和支出情况据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表》(附件1)。
2.学院汇总:学院在汇总总结《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表》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请于9月14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报告》(学院签字盖章)、《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4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cean_qq@163.com。
联系人:王 琦
联系电话:6011497
科学技术处
2018年7月13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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