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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接到的《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时间安排

(一)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三院联合基金项目、联合专项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和我办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1.2018年1月1日9:00至2月2日16:00;

2.2018年8月13日9:00至9月17日16:00。

(二)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我办公室将在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90日内组织会议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截至2018年2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请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安排及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项目结题组织管理及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777026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室

邮编:250101

技术支持:15806623659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科技类纵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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