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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作者:成果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手册,布置申报事宜并组建申报团队,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申报成果名称、申报奖种、申报人情况报科技处成果科,统一索取申报推荐号和登陆口令
       具体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1.  按照各单位提交的汇总表由烟台市分配推荐号与登陆口令。
2.  12月28日后,申报人员通过推荐号和口令登陆申报系统填报。
3.  1月18日之前网络填报阶段,此期间要对填报资料进行多次修改,申报人可以联系有申报经验的科研人员协助审核,科技处也会做好有关资料的审验。推荐单位意见由申报人填写完毕后科技处审核再行上传。
4.  1月9日-15日,我校对申报成果情况进行校内公示,申报成果若有其他参与单位的要同时在其他单位公示。在此之前,申报人员要先按照公示内容要求组织材料发送至
lduliangying@126.com汇总整理。
5.  1月20日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妥当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统一上交市科技局。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须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发表;申报市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应用,且在应用证明的正文部分有所体现,且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 2015、2016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市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完成单位,2017年度不得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候选人作为首位完成人,每人限报1项市科学技术奖。

3.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得使用在烟台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使用过的主要创新内容、主要发明、主要发现等(含知识产权、论文论著等)。


其他有关具体申报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成果科咨询,电话:66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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