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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作者:    点击:[]

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

2.应具备科技创新的科研基础条件。

3.须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申报主体是企业的,鼓励与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有较好创新基础的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应不超过3家单位。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同一年度允许申报1个项目。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可申报2项。

二、申报重点方向及内容

(一)渔业类

水产健康养殖、海洋牧场和渔业资源养护利用等领域。

(二)海洋类

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安全保障等领域。

具体内容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项目推荐正式文、《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4份、电子版)。

(二申报程序。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0日前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驻鲁高校、科研院所、厅直单位等可直接报送。

省海洋与渔业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和项目创新水平择优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徐涛 电话:0531-86993654

附件:1. /UploadFiles/file/20170726/20170726160893749374.doc(指南)

2./UploadFiles/file/20170726/20170726160924002400.docx(汇总表)

3./UploadFiles/file/20170726/20170726160985918591.doc(申报书)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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