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到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请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教技司〔2016〕308号附件1),对本学院各类科研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对照表》以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教技司〔2016〕308号附件2)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5
电子邮箱:ldjsjlzj@163.com。
附件:附件1:/UploadFiles/file/20160901/20160901111531233123.doc
附件2:/UploadFiles/file/20160901/20160901111662816281.doc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医用食品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科技类纵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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