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烟台市专利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市专利补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金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补助3000元;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补助20000元;
2.鼓励发明专利的维持有效。对产业化发展前景好、授权后维持时间满5年的有效职务发明专利,一次性给予每件1000元补助;
二、补助受理的范围及条件
本次补助针对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现已获得授权,并仍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
三、补助资金的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填报《烟台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提交专利证书及复印件;有效专利补助项目要同时提交国家局出具的2015年度年费收据发票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8月24日前提交申报表、加盖公章的《2016年度烟台市专利资助资金登记发放表》至科技处413室。电子文档请以发明专利名称及申报人姓名命名,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ludongdaxuezhuanli@126.com。联系人:梁英电话:6672815。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19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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