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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科技类纵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现启动2019年科技类纵向项目结题工作,望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项目结题受理工作。

一.结题要求

1.纵向项目需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规定进行结题,所有成果均需说明“受基金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计入该项目成果,在结题成果中请不要列出。

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高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会议验收,验收材料(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于拟验收前三十天提交科技处。

3.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科技报告的提交审核并拿到科技报告证书,科技报告的审核周期预计在三个周左右,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提交科技报告,未拿到科技报告证书省厅不予批准结题

二.具体安排

1.管理规定请到科技处网站“科研政策”栏目中查阅,相关模板请从“下载中心”处下载。

2.各类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国家自然基金:12月发布结题通知,关注科技处网站。

(2)省自然基金:关注科技厅网站结题通知;

(3)省重点研发计划: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于101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4)省教育厅项目(含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项目):10月15日前提交一式三份结题报告

(5)烟台市科技项目:已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将由科技处统一组织验收工作;自2016年以后(包括2016年)立项的烟台市计划项目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必须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2018年底应结题的烟台市项目应于76日前提交拟验收项目的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及验收材料一式一份2019年底应结题的烟台市项目11月1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三.特别提醒

2017年起,省科技厅对省自然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按照单位结题率实施限项申报,凡此类项目延期,影响学校申报名额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责任。

另外,对于延期项目,将按照《鲁东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年]62号)进行处理。

望各有关单位及时督促、提醒相关项目负责人,保质保量做好结题工作。

联系人:刘志杰

联系电话:6672815

附件:2019年应结题纵向项目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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