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实验室、相关学院:
根据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拟对我校六个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计划总体完成情况;
(二)实验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实验室科研工作
(四)实验室建设经费
(五)实验室条件建设
(六)实验室管理
二、检查范围、方式
(一)依据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对各个实验室建设与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将采用实验室自评和学校组织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三、材料报送
请各实验室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基础上,填写《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中期检查量化表》(附件2),并填写《实验室建设总结及存在问题与建议》(3000字左右)(附件3)。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4月4日前完成学院自评,并于2019年4月4日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3,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Q:316644305。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内容必须属实,相关内容须按照已签订的建设计划任务书填写。统计范围应确属所在的实验室,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刘志杰 王琦
联系电话:6672815 6011497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1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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