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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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作者:    点击:[]


各重点实验室、相关学院:

根据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拟对我校六个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计划总体完成情况

(二)实验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实验室科研工作

(四)实验室建设经费

(五)实验室条件建设

(六)实验室管理

二、检查范围、方式

(一)依据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对各个实验室建设与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将采用实验室自评和学校组织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三、材料报送

请各实验室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基础上,填写《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中期检查量化表》(附件2,并填写《实验室建设总结及存在问题与建议》(3000字左右)(附件3)。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44日前完成学院自评,并于201944日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3,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Q:316644305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内容必须属实,相关内容须按照已签订的建设计划任务书填写。统计范围应确属所在的实验室,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刘志杰  王琦

联系电话:6672815  6011497

科学技术处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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