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2017年度关键发展绩效成果奖励办法》(鲁大校发〔2017〕6号)、《关于2017年度关键发展绩效成果奖励发放的补充说明》以及《鲁东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分类目录》(鲁大校发〔2014〕23号)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科技处对2017年我校教职工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了审核,初步确定出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现予以公示。
一、请各单位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包括在外进修人员),核对确认自己的科研成果,若有遗漏或信息错误,请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附成果原件,提交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
二、若对奖励的科研成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或科技处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并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举报。
三、奖励成果清单见附件。
四、公示期:2018年11月28日-12月4日
联系电话:(人事处) 6672729
(科学技术处) 6259663
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
2018.11.28
上一条:关于对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摸底的通知
下一条:科学技术处关于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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