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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保护中心第三批协作单位和专家库专家征集令
发布时间:2022-11-0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智力支撑作用,按照《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 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 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三批入库的协作单位和专家,请按要求组织推荐(自荐)有关单位及专家申报入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组建方式和原则

(一)采取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组建协作单位库和专家库。

(二)协作单位库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预审确权、导航运营等服务的单位组成。

(三)专家库由自愿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预审确权、导航运营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人员或企业工作者组成。

专家申报条件

本次征集包括三种类型专家:专业技术类专家、法律事务类专家和知识产权管理类专家(含经济财务),征集范围包括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法律实务、金融财务等方面相关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于知识产权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专家工作;

3.从事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执法或管理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在律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在企业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发工作八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且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4.从事相关工作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没有取消执业资格等相关记录,自愿遵守知识产权专家库工作管理要求,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三 专家工作任务

本次征集的专家,经审核、公示后入库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单位库成员和专家库专家,根据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需要,本次征集专家领域为法学、机械、化工和食品这4个领域,主要参与以下工作:

(一)提供与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纠纷处理、诉讼等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二)为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导航运营、质押融资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支持;

(三)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提供海外维权建议;

(四)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研讨论证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五)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认定问题,提出技术和法律咨询意见;

(六)参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为相关案件提供精准的检验鉴定意见;

(七)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八)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四 征集方式和程序

协作专家征集均采取单位推荐(自荐)方式进行,参加人员需通过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协作单位和专家名单,并授牌或颁发聘任证书。

入库的协作单位和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调整。

五 申报要求

申请加入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的人员应认真填写《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2.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科技成果、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电子版,于11月1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jccgk2020@126.com。


附件 附件 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创建2022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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