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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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任务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创新团队: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建立科技重大创新任务推进机制,加快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标志性项目成果,服务高水平大学建设,2023年起,按照《鲁东大学科技重大创新任务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学校拟对重大(重点)项目、高层次成果奖励、高能级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项目以揭榜、定向委托、军令状的方式实施重点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范围

(一)重大(重点)项目

目标导向:以培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鲁东大学自然科学(服务社会)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业绩认定办法》(鲁大校发[2022]18号)认定的A5及以上纵向科技项目为目标导向,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山东省十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开展筛选。

申报要求:

1.面向创新团队征集揭榜方,应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研发任务。

2.基础研究类培育项目符合国家、省基础研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领域;重点研发计划类培育项目,对接服务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国家、省十四五科技规划和相关产业规划。

3.能够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

4.申请基础研究类项目,项目负责人之前主持承担过A6级及以上项目;申请重点研发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储备,与行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且企业能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申报要求提供足额配套资金。

5.三名具有国家级称号人才书面推荐。

6.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高层次成果奖励

目标导向:以培育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等《鲁东大学自然科学(服务社会)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业绩认定办法》(鲁大校发[2022]18号)认定的B3及以上科技奖励为目标导向。

申报要求:

1.面向创新团队征集揭榜方,具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有能力完成发榜任务。

2.科研基础雄厚,在揭榜的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成果储备;自然科学奖培育项目前期已在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国内同行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的高质量论文;科技进步奖培育对象前期在相关领域已获得批准或授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论文、动植物新品种权、标准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部分成果已得到转化应用且市场份额占有比例较大;技术发明奖培育对象已在相关领域获得批准或授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标准规范等),部分成果已转化应用且市场份额占有比例较大。

3.自然科学奖培育项目以团队形式揭榜;科技进步奖培育项目与行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合作揭榜。

4.三名具有国家级称号人才书面推荐。

5.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高能级创新平台

目标导向:以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教育部、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为目标导向。

申报要求:

1.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对象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一年以上的省部级创新平台,教育部、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一年以上的厅市级创新平台;具有3个以上明确凝练的研究方向,研究队伍稳定,研究基础好。

2.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范,管理绩效突出,科研工作成效优异,具有良好的硬件条件,经费投入充足。

3.通过2-3年培育,能够达到高能级创新平台所需建设条件和标准。

4.三名具有国家级称号人才书面推荐。

5.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四)高层次人才

目标导向:以获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目标导向。

申报要求:1.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对象须主持过A6级以上科研项目,省杰青培育对象须主持过B1级以上科研项目。

2.培育期满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相关项目申报要求,国家优青、省杰青培育对象要求35周岁以下(截至202311日),国家杰青培育对象要求40周岁以下(截至202311日)。

3.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前期已在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国内同行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的高质量论文。

4.五名国家杰青及以上人才书面推荐。

5.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组织程序

1.揭榜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结合张榜项目具体内容及自身能力,填写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

2.揭榜评审。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揭榜项目实施方案、资质条件、任务目标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经向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科学技术处与揭榜方正式签订《重大科技任务培育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明确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限,约定验收标准。按照双方《合同书》签订的额度,对发榜方给予资助,揭榜方按照合同开展技术攻关。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重大创新任务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注重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把关。

2.按照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424日前将《培育项目申请书》(包含附件清单材料、专家推荐函)纸质版(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3室,电子版本按申报项目类型发至科技处相应联系人。

重大(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 联系人:王际科,联系电话:6672815;

高层次成果奖励项目 联系人:李晓玲,联系电话:6259663

高能级创新平台项目 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6256630

科学技术处

202347

附件1重大科技任务(重大重点项目类)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重大科技任务(高层次成果奖励类)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3重大科技任务(高能级创新平台类)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4重大科技任务(高层次人才类)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5:鲁东大学重大科技任务同行专家推荐函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烟台市战略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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