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农业领域奖项评审、人才评价、科技咨询中的作用,高质量完成农业领域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关于推荐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单位推荐一批高水平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站位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

  (二)具备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条件,能参加通讯评审。

  (三)仍工作在一线的专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四)担任单位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或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等职务,或在涉农高校担任副院长及以上职务,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或软科学研究课题,或近5年获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前5完成人),或是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或是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研究、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或在全国性学会担任学术职务,或在相关重点企业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

  (五)以往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请重点推荐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二、专业和数量

  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从事专业划分参考目录》(见附件2),推荐数量不设上限。经审核无误后,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纳入评审专家库,同时纳入省农业农村厅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请参照相关条件,尊重专家意愿开展推荐工作,汇总专家信息(见附件1),请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于6月7日(周三)下班前将《农业领域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评审专家推荐”。

 

联 系 人:王际科 张鸿渊,电话:6672815

  电子邮箱:3738@ldu.edu.cn

 

附件:1.农业领域专家信息汇总表

2从事专业划分参考目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WWW.SCIENCE.EDU.CN    Copyright   2020  鲁东大学 科学技术处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