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山东•重庆东西部协作第十九次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鲁渝科技协作,根据两省市“十四五”科技协作框架协议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重庆所需、山东所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鲁渝科技协作重点任务,引导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作,加强技术引进及示范推广、联合攻关、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技术示范、联合攻关和联合研发中心三个类别。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山东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单位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鲁渝项目的负责人及已申报过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此次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二)申报方式
1.技术示范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申报。考核指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2.联合攻关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指标进行申报,须涵盖指南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3.联合研发中心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指标进行申报,须涵盖指南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相关要求
1.项目由山东省和重庆市至少各一家法人单位联合承担。双方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就项目类别、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附件3)。双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归属地有关要求分别向山东省科技厅和重庆市科技局提报项目申请(合作协议作为必要附件)。
2.请将申报书装订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到邮箱。申报书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0535-6672815
电子邮箱:3738@ld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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