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日韩创新合作有关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拟列入省计划的与日韩合作开展的科技合作活动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技合作活动
(一)申报主体
市内有关单位组织的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学术研讨、对接交流、洽谈推进等高水平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二)申报重点
1.落实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直接主办或承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科技活动。
2.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健康发展的科技活动。
(三)申报标准
参加活动人数50人以上且外方人员占30%以上。
二、科技合作项目
(一)申报主体
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烟台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二)申报重点
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绿色低碳、人工智能、医养健康、高端制造等领域。
(三)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与日韩方合作单位有良好合作基础,且签有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2.日韩合作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者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一定人员、资金或设备投入。
3.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按照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配套。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或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申请省财政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所有材料(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请于10月29日(周二)上班前打包发公邮:3738@ld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2.本次申报是省科技厅安排明年预算的重要依据,未列入的活动和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672815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提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合作交流活动预报工作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WWW.SCIENCE.EDU.CN Copyright 2020 鲁东大学 科学技术处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