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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近期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山东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批次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11条标志性产业链,聚焦未来产业领域中的11个重点方向进行超前布局,着力形成对重点产业的创新平台支撑。
1.“元宇宙+”:重点在终端显示、智能交互和建模渲染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布局,提升核心器件、终端设备、核心配套设备、内容制作等研究开发水平。
2.脑机接口:重点在非植入脑电采集与同步刺激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结合脑机接口解码算法技术等领域进行布局。
3.生物育种:重点在基因编辑底层核心技术领域进行布局。
4.合成生物:重点在生物制造微生物菌株资源挖掘与工程菌株构建技术等领域进行布局。
5.区块链:重点在区块链扩展、分布式存储、高性能隐私计算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布局。
6.卫星互联网:重点在卫星载荷部件芯片、手机直连卫星通信芯片、卫星遥感数据、空天信息领域装备研发、空间激光通信等技术领域进行布局。
7.人形机器人:重点在仿人行走机构、机械臂和灵巧手、鲁棒行走与技能学习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布局,开展民生服务、智能制造、特种作业等领域人形机器人研制及应用。
8.协作机器人:重点研制高性能一体化关节等核心部件,突破自适应柔顺控制、多模态感知与融合等关键技术,加快在新兴制造业、医养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应用。
9.深地:重点在深部矿产、地热资源绿色安全高效开发等技术领域进行布局。
10.深空:重点在卫星制造、海上发射与回收、空天信息等方向进行布局。
11.低空经济:重点在大载重长航时低空飞行器、低空新型材料、低空无人机平台系统、低空新型专用载荷、低空监视反制装备等领域进行布局。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本批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评价企业创新条件和能力,鼓励企业与省外“双一流”高校或国家科研机构联合共建。
2.符合所属重点领域布局方向。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不宜宽泛,不建议直接使用领域方向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名称。
3.依托单位为在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骨干企业,在该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势突出,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4.依托单位应具备组织和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5.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稳定的全职全时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专职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聘用具有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作为中心运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固定人员不得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人员重复。
6.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其中,科研开发用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并加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建有中试基地或产业化基地,能满足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
7.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与优势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联合共建的,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前期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须占到60%以上。
8.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背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全职全时在技术创新中心工作(原则上应隶属省内依托单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担任。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近5年(2020-2024年,下同)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子课题);(2)近5年主持1项资助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3)近5年主持1项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4)近5年(2019-2023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5)获得泰山学者(不含泰山青年)、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限2020年度之前产业创新类人才中的高效生态农业、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以及2021年度以后的创新类人才)或国家级人才及相当层级人才等称号。
9.已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或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等平台的企业,原则上在同一方向不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
三、申报流程
1.各企业可于2024年11月26日后,用一级单位账户或法人账户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需签字盖章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在重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2.各企业可依照《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填写相关材料。
3.各地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资质及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自行组织评审推荐工作,确定推荐企业。
根据优势企业数量,济南、青岛、烟台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技术创新中心,其余市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重点领域方向已建有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该地市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该方向省技术创新中心。
四、时间要求
1.管理信息系统于2024年11月27日9:00开放填报,2024年12月2日17:00申报截止,2024年12月3日17:00时前完成审核和推荐工作,请各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推荐工作。
2.请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校。2024年12月3日17:00时前,申报材料可在主管部门、申报单位间多次修改和退回,逾期申报单位将不能提交。
3.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的技术创新中心,请将视频答辩材料、PPT汇报材料(以“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名称+主任姓名”命名)和推荐汇总表(以“推荐单位名称+推荐表”命名),于2024年12月4日17:00前经主管部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kjtsysptc@shandong.cn或直接报送平台处。
学校联系人:周承波,联系电话:0535-6256630。
附件: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泰山科技论坛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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