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工农理学院、研究院:
根据烟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科创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市级科创平台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度及以前,经烟台市科技局评定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参加绩效评价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
采取科创平台自评、学校评价推荐、烟台市科技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此次评价内容主要为各平台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三、评价方式及内容
(一)平台开展自评
市级科创平台开展绩效自评,市重点实验室根据附件2、市技术创新中心根据附件3填写自评表格,形成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评价推荐
学校对各平台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绩效评价,确定评价结果,提出评价意见。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良好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60%,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三)市科技局复核
对于学校评价推荐为优秀的平台绩效评价材料,市科技局将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平台依托单位将平台绩效评价材料(自评报告、指标体系和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kjcptk2023@126.com),自评报告、指标体系、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相关佐证材料需附清单目录。
(二)评价结果将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请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各平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平台,将优先推荐承担市级计划项目。自评报告与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准确、完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价的公正性。
联系人:周承波,电话:0535-6256630。
附件:1.参加2024年度绩效评价平台名单
2.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提纲与指标体系
3.市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提纲与指标体系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25版学科领域高水平自然科学专业期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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