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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市级科创平台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3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工农理学院、研究院:

根据烟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科创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市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市级科创平台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度及以前,经烟台市科技局评定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参加绩效评价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

采取科创平台自评、学校评价推荐、烟台市科技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此次评价内容主要为各平台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三、评价方式及内容

(一)平台开展自评

市级科创平台开展绩效自评,市重点实验室根据附件2、市技术创新中心根据附件3填写自评表格,形成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评价推荐

学校对各平台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绩效评价,确定评价结果,提出评价意见。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良好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60%,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三)市科技局复核

对于学校评价推荐为优秀的平台绩效评价材料,市科技局将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平台依托单位将平台绩效评价材料(自评报告、指标体系和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kjcptk2023@126.com),自评报告、指标体系、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相关佐证材料需附清单目录。

(二)评价结果将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请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各平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平台,将优先推荐承担市级计划项目。自评报告与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准确、完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价的公正性。

联系人:周承波,电话:0535-6256630。

附件:1.参加2024年度绩效评价平台名单

     2.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提纲与指标体系

     3.市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提纲与指标体系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3日

  • 附件【附件1至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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