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农理学院、研究院: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3号)规定,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2025年度发起举办的,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的高层次对接交流、推介洽谈、学术研讨等活动。
二、备案重点
1.聚焦服务国家大局及国家重大战略,围绕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为推进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健康发展,推动山东好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山东科技大市场体系建设等开展的科技活动。
2.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重点产业需求,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作用开展的科技活动。
3.聚焦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面向欧洲、日韩、东盟、“一带一路”沿线、港澳等国家(地区),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创新资源富集区,面向省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的科技活动。
三、备案要求
1.科技活动原则分为国际专题、产业专题、院士专题三大类型,各类活动申报标准应符合《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中相应类型活动举办条件及绩效要求。
2.省科技计划已立项目中列有活动预算的活动,带有营利性、商业性的活动,短期内重复举办的活动等不在备案范围内。
3.申报单位应按照任务书约定举办活动,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并配合接受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备案申报书,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填报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按程序报送至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备案科技活动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立项实施。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盖章扫描版、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书盖章纸质版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
联系人:周承波,0535-6256630。
邮箱:kjcptk2023@126.com
附件: 1.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申报书
2.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汇总表
3.《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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