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提振项目)项目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成立乡村提振项目省级专家库,面向全省征集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主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项目指南编制、评审考察、监督检查、年度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和验收等工作,承担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现就我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专业领域分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经济作物提质增效、畜禽高效养殖、水产高效养殖、农机装备研制、盐碱地综合利用、耕地质量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畜禽水产疫病防控、绿色低碳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制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种业、项目管理、会计/审计)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科技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近5年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省级专家库,如实填报《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省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研究院每个专业领域推荐专家不超过10人。各学院、研究院对个人申请情况审核把关,填写《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省级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3月16日前将专家申请表(电子版和盖学校公章pdf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ptk2023@126.com。
(三)省农业农村厅对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成立省级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委托任务。
三、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委托任务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省级专家的,取消省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省级专家库。
联系人:周承波,电话:0535-6256630,邮箱:kjcptk2023@126.com。
附件:1.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省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省级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东省)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WWW.SCIENCE.EDU.CN Copyright 2020 鲁东大学 科学技术处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