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五)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家入库专业条件
(一)技术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财务金融类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专家。包括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各级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三、专家入库申请方式
请于2025年4月15日16:00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报送附件材料。纸质版附件材料打印,学院(研究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处413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3738@ld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专利维护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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