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现就学校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守学术初心 弘扬求真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题研究和政策学习研讨
1.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专题研究校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单位工作形势,查找科研诚信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学院(系)、研究院)
2.开展学习研讨。学校层面,编印科研诚信文件汇编,各学院(系)组织教职工、在校生深入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4号)等文件,以教研室(系)、班级、研究生专业为单位,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系)、研究院)
(二)完善科研诚信政策制度
3.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校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学校层面制订科研成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科研过程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科研诚信行为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等制度。(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4.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学校邀请相关方面专家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同时编印《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各学院(系)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科研项目重复申报、论文撤稿、学位论文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对全体教职工、在校生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科研诚信意识。(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系)、研究院)
5.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组织各学院(系)全体教职工、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申请、科研与学位论文写作、科研伦理等事项做出庄严承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并留档备查。(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系)、研究院)
(四)严查不端行为
6.对撤稿论文进行“回头看”。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五)强化监督管理
7.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校院两级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
8.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在学校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由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具体任务由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二级学院、系层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落实学院(系)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
校院两级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保政策学习、完善制度、主题教育、严查不端行为、畅通举报渠道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根据师生科研情况和工作实际,策划开展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自选活动,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
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发科研诚信工作简报,刊载上级和学校关于学风与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新闻,积极宣传报道各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及时通报曝光学术不端案例,在全校形成科研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
一、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崔日宝
举报电话:0535-6012151
电子邮箱:ldxswyhbgs@126.com
二、学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开元
举报电话:0535-6011497
电子邮箱:ldukjc@163.com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海洋工程团体标准立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5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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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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