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电〔2025〕33号)有关规定和省科协《关于做好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导向,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二、评选表彰数量
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不超过2人,提名奖不超过10人。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在山东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7月),密切服务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强省建设需求,积极投身改革创新生动实践,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
参评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前沿,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积极推动新时代山东人才事业发展,为我省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学发现、重大理论突破或创造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和产业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引领我省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中有重大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奖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的,符合条件可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人选相关贡献已获得与齐鲁杰出人才奖同等层次奖项表彰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授予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
四、推荐程序
(一)人选酝酿。各学院、研究院对本领域本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成就及实际贡献和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酝酿产生推荐候选人。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无需推荐。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不占用我校推荐名额。
推荐候选人需提供3名以上同领域知名专家评价意见作为《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附件2)的附件。
(二)评审上报。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产生拟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后,上报至省科协。
(三)研究推荐。根据推荐候选人情况,省科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产生4名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等适当范围内公示后,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参评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6日前,统一将《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一份、《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附件2)及其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五份报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附件1、附件2及其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ptk2023@126.com。
2.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联系人:周承波,联系电话:0535-6256630。
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
2.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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