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过程管理,高质量推进基础研究工作,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基础研究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全省基础研究工作会议精神,现组织对全市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2024年立项的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基础研究项目。
二、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项目实施进展、阶段目标完成、取得成效、资金执行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重要成效,包括是否有突破性成果、突破性成果基本介绍,产出论文、专利、人培养才等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4.项目执行中存在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支撑保障条件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三、工作进度安排
绩效评价采取项目负责人自评、依托单位核查、市科技局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负责人填写绩效评价表,于2月24日17时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同时纸质版材料空白处签字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2号办公楼413室)。
邮箱:3738@ldu.edu.cn
电话:0535-6672815
科学技术处
2026年2月4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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