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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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十五五”人才工作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实省科协“4612”工作布局,有效融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以上范围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一批企业科技工作者。

二、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100名人选,作为共同组织实施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遴选程序和人数另行通知。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三、推荐渠道及数量

省科协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为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属企事业科协。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四、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本年度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7.企业托举候选人所属领域一般应为山东省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等新兴潜力产业,以及具身智能、脑机接口、商业航天、工业母机、高端软件等重点领域。

、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2.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3.我校推荐名额有限,鼓励有条件的人员通过省级学会渠道进行推荐申报,并积极联系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人选多于1人的单位,需确定推荐排序并填写《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前,统一将《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1份、《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附成果清单)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ptk2023@126.com

联系人:周承波,0535-6256630

邮箱:kjcptk2023@126.com

附件:1.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2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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