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高级别科技奖励申报组织工作,提升申报成果质量与竞争力,现就开展2026年度科技成果奖申报培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
(一)国家级奖培育项目: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已获得具有国家科技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等奖,满足且不低于奖种的基本要求,具有明确的国家科技奖申报渠道的项目。
(二)省部级奖培育项目:已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满足且不低于奖种的基本要求,具有冲击省部级奖励潜力的项目。
(三)国家级社会力量奖培育项目:已取得系列研究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满足且不低于奖种的基本要求,具有冲击国家级社会力量一等奖潜力且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项目。
(四)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培育项目:已取得多项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满足且不低于奖种的基本要求,具有冲击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潜力的项目。
二、资助方式
(一)国家级奖项目:每项培育经费20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8万元,网评通过后拨付12万元。
(二)省部级一等奖项目:每项培育经费10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3万元,网评通过后拨付7万元。
(三)省部级二等奖项目:每项培育经费5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2万元,网评通过后拨付3万元。
(四)国家级社会力量一等奖项目:每项培育经费5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2万元,网评通过后拨付3万元。
(五)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项目:每项培育经费2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1万元,网评通过后拨付1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请申报人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整齐)报送至2号办公楼413室,同时将提名书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jccgk2020@126.com。其中,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参照附件1准备材料,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及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照附件2准备材料,申报社会力量奖参照对应报奖通知自行准备材料。(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专家评审:科学技术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审,择优确定拟培育项目名单。
(三)公示立项:拟培育项目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科学技术处将协同财务处为项目负责人设立专项项目经费账户,正式启动培育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期限: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责任义务:项目负责人须郑重承诺,项目期内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积极申报对应级别的科技成果奖(包括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社会力量一等奖、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形式审查。
(三)经费使用范围:培育经费仅限用于打印费、差旅费、多媒体制作费、专家咨询费等与科技奖励申报直接相关的费用,严禁经费挪作他用。
(四)项目验收:项目期内完成对应级别奖项的申报、网评、会评等各阶段工作,即视为验收通过。
(五)约束机制:对未按计划推进项目、完成质量不佳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终止资助或取消项目资格,且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培育项目。
联系人:姚玉杰 联系电话:6259663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
附件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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