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助效能,现开展2025年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集中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执行情况
各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2025年立项省基金项目总体实施进展情况报告(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及电子版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PDF版)。项目范围包括青年科学基金(A类)、青年科学基金(B类)、青年科学基金(C类)、重大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和面上项目等项目类型。
(二)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
对近2年(2024年-2025年)立项的省基金项目进行梳理,对存在终止或撤销情形的,汇总形成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3)。前期,已提交2023年底前立项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如有新增应撤销、终止情况,请一并提交。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求。本次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2025年立项项目结转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省科技厅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提供不实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成果要求。
(1)有效性。论文需标注省基金资助的(中文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XXX(立项编号)”,英文标注“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Shan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其他语种参照翻译)。未正确标注的成果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2)相关性。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每类项目成果中,应至少有1项符合以下要求:①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②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名前5;③其他类别(如专利),项目负责人排名前3。
(3)时效性。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3.时间要求。请各依托单位于2026年4月16日(周四)17:00前,参照附件统一格式,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38@ldu.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纸质版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2号办公楼4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672815
附件:
1.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2.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统计表
3.省基金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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