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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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学术发展的生命线。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最新要求,强化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规范科研行为、防范学术不端,营造求真务实、严谨自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动高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6〕19号)要求,开展2026年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恪守科研诚信 弘扬学术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等新规,熟悉科研失信行为的界定、处理规则及其他科研诚信要求,筑牢科研诚信思想防线。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学院、研究院要通过专题讲座、入职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聚焦科研工作全流程风险点,解读科研诚信相关法规,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类相关活动。要组织新入职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引导全体科研工作者明晰行为边界、筑牢思想防线。

(三)严查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中五类主体违规情形的规定,对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使用的科研经费等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督促教育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四)成果总结汇报。各学院、研究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后(6月2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制度落实,确保活动覆盖全体师生。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各学院、研究院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避免形式主义,力求教育活动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联系人:程开元、宋晓静 联系电话:6011497、6012373

电子邮箱:ldukjc@163.com。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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