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市计划项目管理,根据《烟台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烟政办字〔2019〕42号)、《烟台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烟财绩〔2020〕3号)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度立项的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疫情攻关专项、重大创新类、基础研究类、民生公益类、乡村振兴类、中小企业竞技类、高层次人才类、校地融合类)。
二、评价内容
1.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绩效自评表
2.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
三、评价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56.14.108:8085/kjjhgl/),在“我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模块”下载绩效评价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再上传至系统。此次绩效评价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今后项目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材料的填报和提交工作。
联系人:王际科 联系电话:667281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3年度软科学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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