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农理学院、研究院:
根据烟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烟台市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围绕烟台市重点产业链、9+N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需求,按照已有方向不重复建设的原则,集聚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适度前瞻技术研究,力争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清晰明确的研究方向(领域)。研究方向(领域)要聚焦、稳定,且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优势和特色,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9+N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实验室名称由申报单位根据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统一命名为“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筹)”。
2.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本行业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全职全时在重点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应隶属市内依托单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担任。重点实验室主任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近5年(2020-2024年,下同)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子课题);(2)近5年主持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3)近5年主持或参与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4)近5年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5)近5年主持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或市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6)近5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7)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3.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固定研究人员总数不低于2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与现有省实验室,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研究人员不重复。
4.具备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实验条件。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
(二)联合共建的重点实验室,前期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并签订共建协议,共建协议须明确各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人财物支持,对各依托单位承担任务目标进行详细分解。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各工农理学院、研究院要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实验室人才团队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实验室名称与研究领域是否符合支持领域、是否具有可量化的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重点实验室申报质量。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研究院10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410室。
联系人:程开元 联系方式:601149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9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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